一、崇启大桥工程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03〕131号《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2.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5〕12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关于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3.中共启东市委 启东市人民政府启发〔2008〕55号《关于做好崇启大桥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4.启东市人民政府启政发〔2008〕68号《关于崇启大桥工程拆迁安置中引导农民进城的意见》。
二、崇启大桥工程拆迁按什么程序进行?
1.各沿线镇按照市崇启大桥建设服务指挥部下发的相关工作表格,根据崇启大桥定桩放线的红线范围,做好被拆迁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并登记造册;
2.市崇启大桥建设服务指挥部派出工作组现场核实,并办理确认手续;
3.省崇启大桥建设指挥部对市崇启大桥建设服务指挥部现场确认的数据进行验收;
4.各镇与被拆迁户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被拆迁对象自行对已核定的房屋拆除,并清理完建筑垃圾。
三、拆迁户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崇启大桥工程沿线各镇根据涉拆房屋的建成年限、结构、配套设施等情况实行等级评定,平房一等(建成年限较短、水电设施齐全、房屋质量较高,一般是指望砖天面或地面砖铺贴,檐高3米以上,室内装修的)补偿标准为450元/平方米,平房二等(除一、三等外的平房)补偿标准为400元/平方米,平房三等(房屋陈旧,设施不全)补偿标准为350元/平方米;楼房一等(建成年限较短、水电设施齐全、房屋质量较高,一般是指实心墙体,框架或构造柱结构,望砖天面或平顶有隔热层,层高3米以上,塑钢或铝合金门窗,室内外装修良好。)补偿标准为650元/平方米,楼房二等(除一、三等外的楼房)补偿标准为600元/平方米,楼房三等(房屋陈旧,设施不全)补偿标准为550元/平方米。
四、崇启大桥工程所涉及的被拆迁厂房如何补偿?
非生产用房参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一般的生产用房按600元/平方米(含设备搬迁费)标准补偿,檐高超过3米(含3米),并有行车的生产用房按700元/平方米(含设备搬迁费)标准补偿。
五、崇启大桥工程所涉及的零星附属物拆迁如何补偿?
厕所280元/只;三棚280元/间;附属房面积大于8平方米(含8平方米)以上的(砖混结构)按100~2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偿,其它附属房280元/间;水井260元/口;围墙25元/米;水泥场地及进宅水泥路25元/平方米(不包括房屋散水);绿化210元/户。
六、崇启大桥工程规模畜禽养殖用房拆迁如何补偿?
规模畜禽养殖用房按100~2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凡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的实行专项奖励,奖励标准为50元/平方米。
七、崇启大桥工程房屋拆迁奖励如何计算?
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自行拆迁完成、现场无建筑垃圾并经崇启大桥建设服务指挥部拆迁组验收合格的按被拆迁房屋面积进行奖励,标准为平房50元/平方米,楼房50元/平方米,企业厂房100元/平方米。
八、崇启大桥工程拆迁过渡费补助标准?
每涉拆户一次性补助600元;每涉拆企业一次性补助2000元,凡涉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企业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拆迁,由所有镇人民政府或所属主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任务,不作补偿。
九、什么是耕地?
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及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土地统称为耕地,也称为一般耕地。
十、什么是其它农用地?
是指农田水利(沟渠)、晒谷场、坑塘水面(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以下)田坎等土地。
十一、什么是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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