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经研究决定,2008年全市选聘4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特此公告。
附:南通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2日
南通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为了加强农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培养经过基层锻炼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办发[2008]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08年全市选聘4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海安县54名,如皋市70名,如东县54名,通州市62名,海门市62名,启东市72名,崇川区16名,港闸区6名,市开发区4名。
一、选聘对象
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大专学历毕业生一般应为南通籍。
此前经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且目前仍在村(社区)任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志愿到农村(社区)基层工作;
(5)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所有报名人员可登陆南通党建网、南通人才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填报说明和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处现场报名。其中,市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于7月9日前到学校组织部门或学生工作部门报名,由学校统一将报名材料报送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处。
此前经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且目前仍在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报名登记表》,必须经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两级党组织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集中组织报名,并统一将报名材料报送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处。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集中对高校毕业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研究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选。
(三)面试、考察。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和递补人选。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五)公示。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通党建网、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公示。
(六)决定聘用。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选聘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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