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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盗 物业收费就应承担责任
08-07-12 15:12:28   点击:  【

  

  段先生将车停在小区内,第二天一早发现汽车不翼而飞,段先生拿着停车收费证明找到物业管理部门讨要说法,可对方解释说费用只是保证提供车位,不包括看管,因此不能赔偿。昨天,记者咨询了康桥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赵振雪律师,赵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收取费用的同时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家住李沧区的段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居住的小区为半封闭小区,每天进入车辆都要通过大门口的门卫室,由管理人员升降横杆控制车辆进出。平时,每天晚上段先生都把车开进小区,第二天出门时向管理人员缴纳3元停车费。6月9日早晨,段先生发现停在楼下的微面不见了。他赶紧找到物业询问,值班人员表示不清楚车到哪去了,收费是“夜间停车费”,他们只负责提供车位,并非看车。

  “只要收取了费用就有责任保管好车辆。”昨天,康桥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赵振雪律师表示,物业管理部门收取了停车费,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已与车主形成了事实保管合同关系,停车期间,物业有责任保证车辆不发生损坏、灭失等情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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