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市民唐先生遇到个烦心事:因为听信一家电视直销公司“免费以旧换新”的宣传,结果“馅饼”变“陷阱”,花 1980元却只买来一个市价约 600元的杂牌手机。
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作为新兴的购物方式,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消费者一个电话、轻点鼠标,便能坐等心仪物品上门,省去了逛商场的麻烦,且价格实惠。然而,在方便实惠的背后,由于信誉机制尚不完善、买卖双方无法直接接触、消费者缺乏足够的证据等原因,这种购物方式存在较大的产品质量风险。“上帝”受伤后的维权之路往往异常艰辛。
消费者:免费以旧换新原是一场骗局
前些天,市民唐先生遇到个烦心事:因为听信一家电视直销公司“免费以旧换新”的宣传,结果“馅饼”变“陷阱”,花 1980元却只买来一个市价约 600元的杂牌手机。
去年 10月中旬,唐先生通过一家电视直销公司购买了一款手机,花了 1680元。今年 6月 24日,唐先生接到该电视直销公司客服人员打来的电话,称有许多顾客买了和唐先生一样的手机后反映有质量问题,公司决定采取免费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回收。具体流程为:公司将邮寄给唐先生一部价值 1980元的诺基亚新款手机和一张存有 1500元的储蓄卡,只要唐先生付款买下新手机,那 1500元便作为旧手机折旧后的返还款。
虽然旧手机并没发觉有什么毛病,但想到只需补 480元就能换台崭新的名牌手机,心动的唐先生行动了。
7月8日,徐先生收到了该公司寄来的包裹。他当时想先拆开包裹验货,但速递工作人员告诉他,只有先付钱才能打开,而且即便货物存在问题,也只能与销售公司联系。待唐先生付完钱拆开包装一看,里面只放着一台陌生牌子的手机,箱子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见储蓄卡的踪影。
唐先生马上打电话到该销售公司。对方称,这种情况可能是货发错了,表示三天内重新发货。可一个星期过去了,唐先生期待的邮包迟迟未到,再拨打客服热线便一直无人接听。而唐先生拿着那个“换”来的手机去多家手机店咨询,大家都表示根本没人听说过这个品牌的手机,而同性能的杂牌手机,市价也就在 600元左右。
产品包装箱上没有寄件人地址,邮寄单位是廊坊邮政速递局,客服电话却是北京的,究竟谁该为这台产品负责?明知上当受骗的唐先生却是一头雾水。他也曾打电话到北京的工商部门,可由于没有票据等凭证,工商部门无法受理。
消委会:购物证据不足维权艰难
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与唐先生类似的遭遇,仅在桂林就有不少。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说,随着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的兴起,随之而来的投诉也越来越多。今年上半年,仅他就接到 9起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的消费投诉。其中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情况五花八门:有的商品与广告、宣传中的不一致;有的存在质量问题,可卖方不肯更换、维修;有的以次充好,出售假冒产品。而像那种以旧换新的骗局,唐先生早已不是第一个受害者了。
上个月,有位消费者通过网络从桂林购买了一批货物,到手后发现货物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便投诉到了桂林消委会。幸运的是卖家在桂林工商部门有登记,通过这个渠道,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帮那位香港客户追回了货款。然而,该工作人员坦言,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的消费投诉,处理起来很棘手,卖家大多置之不理,成功率非常低。
该工作人员分析说,卖家之所以敢不认账,主要是消费者手中的购物证据不足。汇寄款是电视购物和网上购物采用的主要支付方式,消费者手中除了汇款单,没有其他购物凭证。由于汇款单只注明了寄款事项,无法具体标明商品的功能、型号等内容,一旦出现纠纷,很难有足够证据来证明卖方应负的责任。加上许多网上交易是跨省市异地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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