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人申请办理各类签证、居留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六章第25、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第16条、第八章第52、53条 2、外国人来华定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第五条(三)项所说的有关证明是指: (一)申请D字签证,须持有定居身份确认表。定居身份确认表由申请人或者委托其在中国的亲属向申请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领取; 3、外国人出入境证 依据:苏公境[2002]945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等证件审批签发权限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发给:外国人所持护照逾期或丢失,本人又不能在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领取新护照出境的外国人;已退出中国国籍,按外国人身份申请去国外定居尚未获得前往国护照的。 二、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申请办理多次、暂住签注及停留延期 2、台胞定居 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3号)第二章第20条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依据:苏公境[2002]945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等证件审批签发权限的通知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发给下列台湾居民:随外轮抵我对外开放口岸后需前往口岸以外地区探亲、旅行、未持有效入出境证件的台湾船员;在我省遗失《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因特殊原因在旅行证件有效期内不能离境的台湾居民;因特殊情况未来得及在境外办理入境证件而需在口岸入境的:70岁以上老人和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紧急来大陆处理亲属丧事的人员,国务院台办、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办等有关部门邀请的重要台湾客人 三、华侨 1、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回国定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第三章第10条 2、入出境通行证 依据:苏公境[2002]945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等证件审批签发权限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发给:在我省遗失旅行证件或证件过期的华侨、港澳居民,持有外国护照但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出境而证件遗失或过期的人员;中外通婚在我国境内所生且已领取外国护照的未成年人;已批准在我省定居需临时去台处理个人事务但又办不到“台湾地区旅行证”的原台湾居民。 四、港澳居民 1、港澳同胞申请回内地定居 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三章第18条 2、入出境通行证 依据:苏公境[2002]945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等证件审批签发权限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发给:在我省遗失旅行证件或证件过期的华侨、港澳居民,持有外国护照但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出境而证件遗失或过期的人员;中外通婚在我国境内所生且已领取外国护照的未成年人;已批准在我省定居需临时去台处理个人事务但又办不到“台湾地区旅行证”的原台湾居民。 五、内地公民 1、公民因私出境申请办理护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7月13日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第二章第3条 2、内地公民因私往来港澳申请办理通行证 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二章第6条 3、内地公民因私前往港澳申请办理通行证 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4、大陆居民因私往来台湾申请办理通行证 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3号)第二章第6条 六、自然人 1、中国国籍的加入、退出和恢复的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18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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