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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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审核资料 |
承诺时限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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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境货物报检单; 2、外销合同、外贸发票、装箱单、提单; 3、入境旧机电产品必须首先到省检验检疫局或国家质检总局办理备案手续,凭备案手续到外经贸部或机电办办理许可证; 4、入境废物应提供国家环保部门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或《废物利用风险报告》、《装运前检验证书》,国外出口商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备案证书:《运前检验证书,国外出口商在国家质检总局的 5、入境食品报检,应提供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证明》; 6、入境涂料报检,应提供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进口涂料备案书》; 7、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强制认证的产品须提供有关审批文件; 8、申请数(重)量鉴定的应提供重量明细单、理货清单; 9、来自美国、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货物,就提供有关包装情况的证书和声明; 10、申请残损鉴定的,应提供理货残损单等证明; 11、货物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他单位检测的,提供验收报告或检测结果、重量明细单; 12、实施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的产品,须提供3C等相关证明。 |
动物产品 1-3 植物产品 1-3 金属材料 1-3 轻纺产品 5-7 实验室检测(天 /批) 动物产品 7-15 植物产品 3-7 金属材料 10 纺织纤维 15-20 轻纺织品 10-40 |
发改价[2003] 2357号《出入境检验检疫 收费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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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 | 受理报检 ↓ ↓ ↓ ↓ ↓ ↓ 签证放行 签发不合格禁止出境 |
1、出境货物报检单; |
外观/现场检验检疫(天/批) 水产品 1-2 动物产品 1-2 植物产品 2-15 轻纺产品 1-3 机电产品 1-3 实验室检测(天/批) 水产品 5-15 动物产品 7-15 植物产品 1-7 轻纺产品 3-7 机电产品 3-25 |
发改价格[2003]2357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 | ||||||
| 产地证注册/签证 | 原产地证明注册申报 ↓ ↓ 准予注册登记 ↓ ↓ ↓ |
1、产地证注册登记表 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企业出口经营数的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
除原产地调查外,电子签证随到随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