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土  资  源  局

窗口名称

审批服务内容

办理程序

申  报  资  料

许可依据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用地

1、建设项目用地审核报批

用地单位提出申请、项目预审、受理材料、规划审核、勘测定界、制作勘测定界图、征地情况调查、征地听证,组成批次后,制作呈报一书三方案,本市审核后,报南通市审核,报省审批,批准后两次公告,发征地通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相关地形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逐级报至省级审批的125天

有计划用地指标,通过项目用地预审,资金到帐的3个工作日内报市审核,3个工作日内呈报省审批,省审批后30天内发出征地通知。

先预收,在具体供地时结算

2、批准划拨用地

用地单位提出申请,符合用地划拨目录,审核批准后,发用地批文(涉及收回原土地使用者使用权的,适时办理收回手续)。

建设用地申请表、项目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勘测定界图、总平面布置图、相关地形图、有关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及相关其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5个工作日

呈报材料齐全,资金到帐的3个工作日

 

对被征地单位补偿按启政发[2004]7号,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4元/㎡(财综字[1999]117号),用途变更费1-2元/㎡(苏价涉[1995]155号),农业重点发展资金2000元/亩(苏政发[1998]8号)、耕地占用税6.5-8.5元/㎡(代收),土地管理费为征地总费用3%(由省核定)。

3、有偿使用土地

用地单位提出申请,审核材料,填制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报市政府审批,发用地批文,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收回原土地使用者使用权的,适时办理收回手续)。

建设用地申请、项目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宗地图、总平面布置图、用地红线图、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确认表及其它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5个工作日

呈报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后资金到帐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土地招拍挂时间)

对被征地单位补偿按启政办发[2004]7号,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4元/㎡,用途变更费1-2元/㎡,农业重点发展资金2000元/亩,耕地开垦费7元/㎡、耕地占用税6.5-8.5元/㎡(代收)、出让金按具体宗地核定、土地管理费为征地总费用3%(由省核定)。

 

窗口名称

审批服务内容

办理程序

申  报  资  料

许可依据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居民建房、临时用地、

1、居(村)民建房审批

由村、乡镇规划、土管审核后,集中报本局审批。

启东市居民建房用地报批表、启东市村(居)建房选址申请、审核表、户口本、宅基证(土地使用证)、独生子女证、二胎准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5个

工作日

各镇乡按报批计划、集中送批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收费

2、临时用地审批

临时用地申请表,由村组、乡镇规划、土管所初审后上报本局。

经村民组、村民委员会、乡镇土管、规划初审的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5个

工作日

符合有关规定,材料齐全,经实地察看无矛盾的,土管所统一送批,3个工作日内完成

养殖业1.00元/㎡年,经营性2元/㎡年,最长年限为二年(苏土计[1995]63号、苏价涉[1995]155号)

单位土地使用权证及抵押登记

1、单位建设用地登记发证

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依法公告、申请人缴费、注册登记、核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登记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供地批文(出让、租赁合同、转让合同)税费缴纳证明、地上物权属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5个

工作日

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地籍调查,审核权属、缴费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党政机关、全额预算事业单位10元/宗;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1000㎡以下,110元/宗,每超过500㎡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2500㎡以下,160元/宗,超过500㎡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苏价房[1999]134号、苏财综[1999]81号)

2、抵押登记

受理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材料审核、申请人缴费、注册登记、核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登记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利证)、金融单位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5个

工作日

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审核权属、缴费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150元/宗(启政发[200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