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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关于第二批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的通知!

2020-02-24 15:32:04   来源:   作者:管理员   浏览:756

各区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准许第二批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具体通知如下:


1、从2020年2月14日起,全市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农(渔)业机械修理销售门市,劳保用品店,预包装食品、烟酒、牛奶批发门市,婴幼儿奶粉、尿不湿经营门市,文印店,电信移动通讯销售、服务门市,鲜花店恢复营业。


2、恢复营业的经营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人员集聚,在入口处要设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内”醒目提示,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入内。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场内必须按要求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对于防护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3、各区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确保营业场所防控措施到位。


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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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关键词: 疫情防控 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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