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讯

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调至1721元

2020-09-09 09:35:58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   浏览:583 评论(0

日报讯 (记者何家玉)市医保局昨日消息,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将全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费补助标准上调至1721元。

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费补助,是在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情况下,发放的一次性补助,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去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6070元,则今年的补助调整为1721元,比去年增加148元。

该标准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相关人员可登录“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依次点击公共服务、公共查询、个人信息查询,输入社会保障卡上的“人员识别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进入后,点击“生育保险查询”,即可查到本人的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金额。


0人已对本文进行打赏
      文章关键词: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拍卖资讯

      更多
      返回顶部 关闭
      ×

      打赏支持

      打赏金额
      • 1元
      • 2元
      • 5元
      • 10元
      • 20元
      • 50元

      选择支付方式: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