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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通告

2020-02-04 11:45:24   来源: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浏览:204 评论(0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从202023日起,全市除农贸市场、超市及群众生活必需品之外的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具体恢复营业日期另行通知。

二、农贸市场、超市及群众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的入口处均要设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内”醒目提示,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入内。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场内必须按要求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对于防护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三、各区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关停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四、对拒不执行本《通告》要求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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